东微半导(68826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chy123 证券市场 2026-05-18 4677
原标题:东微半导: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40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844,09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189,731,9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006,556,590.10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已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金公司将对其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金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
、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261.SH
注册资本 12,257.4975万元
法定代表人 龚轶
注册地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 纳米城东南区65栋
四、保荐工作概述
在尽职推荐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公司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3、督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上市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6、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持续督导培训;
7、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定期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报告期内业绩下滑
2023-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97,285.03万元、100,322.00万元和125,268.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4,002.50万元、4,023.514,621.04
万元和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1,941.51万元、231.93万元和789.71万元,公司于2024年出现业绩下滑并在2025年企稳回升。

2024年,受全球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以及竞争格局加剧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公司积极优化产品组合策略,进行工艺平台迭代升级,持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报告期内继续保持主要产品高压超级结MOSFET销量的同比上升,公司整体销售规模较上年同期也有所增加,但由于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公司毛利率有所下降。公司持续保持前瞻性研发投入,主营产品技术迭代升级有序进行,新产品开发稳步推进。相应的职工薪酬、加工检测费、研发设备等均持续投入。另外,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4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682.90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为2,209.57万元。以上多重因素,致使公司2024年出现业绩下新兴市场,通过不断深化与上下游优秀合作伙伴的合作,持续扩大产能。公司主营产品广泛应用于以5G基站电源及通信电源、数据中心和算力服务器电源、工业照明电源、车载充电机、新能源汽车直流充电桩、光伏逆变及储能、车身加热和平衡系统等为代表的工业级与汽车级领域。受前述应用领域需求回暖、产能持续扩大、新产品不断推出及产品组合结构进一步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率有所上升,盈利能力提升所致。

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提请投资者关注。

(二)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的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的18.45%。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9,700.00万元(含利息,最终以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106,786.56万元)的18.45%。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针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尽职推荐阶段,公司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评估师及律师提供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按时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培训;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募集资金使用。发生重要事项时,公司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为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尽职推荐、持续督导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有部分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就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的责任。

十、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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