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4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4家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二)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四)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三、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作为被资助对象4家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6,885.08万元,占2025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3.4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名称: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4家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名单如下: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2026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议案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不超过12个月),年利率为0%。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规则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具体如下:
本次财务资助涉及4家子公司,具体额度分配如下: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因此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2月27日 | |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高国军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四路1788号 | |
| 股东构成及持股 比例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经营范围 | 化工原料及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分散染料、分散染 料滤饼、邻-甲氧基-间-乙酰氨基苯胺、邻苯二甲酸二辛酯(DOP) (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醋酸钠,氯化镁,98℅硫酸钠、 含氮量≥20.5℅硫酸铵、99℅氯化铵、98℅氯化钠;经销:化工原 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304,505,906.38 | |
| 负债总额 | 92,248,950.29 | |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92,248,950.29 | |
| 资产净额 | 212,256,956.09 |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
| 营业收入 | 311,426,455.79 | |
| 净利润 | 8,306,425.47 | |
| 是否审计 | 是 |
| 公司名称 | 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20年1月20日 |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阳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临江街道经四路1788号 | |
| 股东构成及持股 比例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0%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 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染料制造(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22,042,281.91 | |
| 负债总额 | 75,409,808.71 | |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75,409,808.71 | |
| 资产净额 | 46,632,473.20 |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
| 营业收入 | 14,530,383.55 | |
| 净利润 | -2,401,699.00 | |
| 是否审计 | 是 |
| 公司名称 | 昌邑福莱蒽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06年9月29日 | |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李乐忠 | |
| 注册地址 | 昌邑市沿海经济开发区(卜庄镇北) | |
| 股东构成及持股 比例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 |
| 经营范围 | 生产:染料及配套中间体、助剂、硫酸钠;化工产品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及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上述产品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部件、包装制品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数据(单 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79,038,832.77 | |
| 负债总额 | 143,312,538.20 | |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143,312,538.20 | |
| 资产净额 | -64,273,705.43 |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
| 营业收入 | 0 | |
| 净利润 | -10,202,948.10 | |
| 是否审计 | 是 |
| 公司名称 | 双曲线智能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 | |
| 成立时间 | 2025年12月25日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徐文杰 |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鸿兴路389号2幢310室 | |
|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 例 |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0%,钛深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持股40%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智能机器 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可穿戴智能 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 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 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 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数据(单 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1,969,340.00 | |
| 负债总额 | 26,333.04 | |
| 银行贷款总额 | 0 | |
| 流动负债总额 | 26,333.04 | |
| 资产净额 | 1,943,006.96 | |
| 项目 | 2025年1-12月 | |
| 营业收入 | 0 | |
| 净利润 | -56,993.04 | |
| 是否审计 | 否 |
本次作为被资助对象4家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为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四、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26,885.08万元,占2025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
13.42%。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子公司稳定经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该财务资助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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